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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资备案〔2022〕11号) 浙江瓯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92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资产评估机构股东由“陈艳(持股80%)、程承红(持股20%)”变更为“陈艳(持股66%)、程承红(持股20%)、蔡东伦(持股14%)”。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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