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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财政局关于印发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0浏览次数:来源:字体:[ ]

        温财资〔2022〕13号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健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根据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构建与市域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共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以下简称资产绩效评价),是指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资产基础数据库及日常管理情况等为基础,依据规定的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细化、量化和综合评价,客观反映资产管理效率和管理目标实现程度的活动。

        第四条 资产绩效评价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与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 资产绩效评价原则上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年度评价。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资产绩效评价的综合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资产绩效评价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资产绩效评价工作;

        (二)建立健全资产绩效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体系;

        (三)探索搭建资产绩效评价数字化平台,逐步实现动态化、无纸化评价;

        (四)组织开展资产绩效抽查复评;

        (五)推动资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七条 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资产绩效评价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资产绩效评价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资产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二)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含部门本级,下同)开展资产绩效自评;

        (三)对本部门所属单位资产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评定等次;

        (四)接受市财政局组织的资产绩效抽查复评;

        (五)组织本部门资产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研究处理和整改落实;

        (六)向市财政局报告本部门资产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第八条 各单位负责资产绩效评价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照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要求,建立本单位资产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二)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绩效自评工作;

        (三)接受主管部门对自评结果的复核;

        (四)对评价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各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对自评结果及所提供的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负责。


        第三章 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

        第九条 资产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管理体制、制度建设、资产报告、资产配置及使用、处置情况等内容。

        第十条 资产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第十一条 定性指标反映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包括基础管理、日常管理、资产报告等一级指标,以及机构设置、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等二级指标。

        第十二条 定量指标反映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性,主要包括:

        (一)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评价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情况。分为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和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评价年度年末超最低使用年限的通用办公家具数量÷评价年度年末通用办公家具总数量×100%。

        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评价年度年末超最低使用年限的通用办公设备数量÷评价年度年末通用办公设备总数量×100%。

        成立时间不足20年的单位该指标不纳入评价(机构合并、分立且承接单位资产的,成立时间应当累加计算)。通用办公家具和设备的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最低使用年限按照资产折旧年限(资产云内置)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超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不含处于已淘汰(丧失使用价值)、待处置或停用等非正常使用状态的资产。

        (二)资产调剂利用率,评价通过公物仓、部门内部单位之间及跨系统、跨层级等存量资产无偿调拨配置资产的情况。

        资产调剂利用率=评价年度内通过无偿调拨配置资产的账面原值÷评价年度内配置资产的账面原值合计×100%。

        通过无偿调拨配置资产的账面原值,不含机构合并、分立涉及划转资产的账面原值部分。

        (三)资产配置计划节约率,评价执行资产配置标准、节约资产配置经费的情况。

        (四)资产配置计划节约率=(评价年度内按配置标准的价格上限计算的资产配置计划总金额-资产配置计划实际申报总金额)÷按配置标准的价格上限计算的资产配置计划总金额×100%。

        (五)资产配置计划核减率,评价资产配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精准度等情况。

        资产配置计划核减率=(评价年度内资产配置计划申报数量-财政批复下达数量)÷评价年度内资产配置计划申报数量×100%。

        财政审核资产配置计划时,不同意购置而采取公物仓等存量资产调剂方式配置的,视同批复下达数量。

        第十三条 资产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并设加分项和扣分项。对资产管理工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公开发表理论研究成果、管理创新取得突破、资产盘活效果良好等情形的,给予加分;对巡察(巡视)、审计、人大监督、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以及部门复核与财政抽查复评得分偏离幅度较大等情形的,给予扣分。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资产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主管部门复核和市财政局抽查复评。

        第十五条 主管部门原则上应于每年6月15日前,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上一年度资产绩效自评,进行复核打分后,于7月15日前将本部门资产绩效自评报告、所属单位资产绩效评价表、相关佐证材料等报送市财政局。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财政局。

        第十六条 市财政局根据日常管理情况,考虑行业分布、资产体量、评价重点等,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组建工作小组对部分主管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复评,其中所属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可选取部分所属单位进行。

        抽查复评可委托具备执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抽查复评采取实地查看、核实数据、听取情况介绍、组织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评价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市财政局根据抽查复评情况,按照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确定被抽查复评主管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得分(其中主管部门得分原则上根据所属单位复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分确定),并进行反馈。

        被抽查复评主管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对得分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市财政局调查、核实后,确定最终得分。

        第十九条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由市财政局按照抽查复评得分评定。未被抽查复评的主管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不作评价结果等次认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组织自评和复核情况等对所属各单位予以评定等次。


        第五章 结果应用

        笫二十条 主管部门应当将所属单位资产绩效自评、复核、财政复评等情况在系统内通报,并督促指导整改。

        笫二十一条 市财政局对各主管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以及被抽查复评主管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的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向抽查复评发现问题的主管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或行政指导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

        各主管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应按要求认真组织研究处理和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第二十二条 资产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和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 资产绩效评价结果与资产配置计划挂钩。评价结果优秀的,在审核批复资产配置计划时优先保障;评价结果较差的,除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确需保障的资产外,原则上不予批复资产配置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资产绩效评价组织不力、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主管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局暂停办理资产管理业务,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并优先列为下年度抽查复评对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对重大(专项)资产管理事项实施重点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资产绩效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由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等,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七条 行业特色明显的主管部门可研究提出符合本系统特点的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报市财政局审核后联合发布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北海365商铺出租转让最新_365网站手机打不开_预付365商城下载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表.xlsx

                          2.自评报告参考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