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费。《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7〕104号)规定: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