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3类、4类ETC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国内客车分类,3类客车为20~39座,4类客车为40座及以上。
《通知》明确,决定自2023年2月3日起至8月3日止,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